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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频道某网站主编被控受贿:为某国企收受工

凤凰网重庆频道总编辑赵春健因涉嫌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罪被起诉。本文图片由本报记者谢银宗拍摄。重庆冠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春健涉嫌受贿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7岁的赵春健原任凤凰网重庆频道总编辑。其家人10月29日向本报(www.thepaper.cn)透露,这起中间事件发生在2015年。当时,重庆市第二子公司欠重庆市国资委、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条隧道。巨能集团相关负责人委托赵春健帮忙催收。经过赵春健协调,双方达成协议,以“4.5亿元现金+300多公顷土地”清偿债务。达成协议后,巨能集团公司与赵春健实际控制人重庆冠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贤文化公司)签订了《中介服务协议》。检方指控,赵春健利用与彭水县委书记钱建超的密切关系,为巨能集团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在向巨能集团划拨工程采购资金过程中收受财物210万元。他一定是由犯罪分子扮演,负责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收受贿赂。赵春健方面认为,作为正式公职人员,赵春健为巨能集团提供中介服务的行为合法。 赵春建案被告人彭水县检察院巨能集团原董事长去年被立案侦查后,赵春建被通联开除g区监委今年6月12日上午。拘留通知书显示,拘留的原因是“涉嫌职务犯罪”。赵春健家属表示,检方认为,2015年,赵春健接受巨能集团董事长刘英杰、公司财务部长刘勇的要求,利用与时任彭水县委书记钱建超的密切关系,通过钱建超的公务行为,在彭水莫维什BT投资建设项目隧道项目回购资金分配过程中,为巨能集团谋取不当利益,并接受受巨能集团贿赂共计210万元。公开资料显示,巨能集团是重庆市政府八家核心投资平台公司之一的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监察机关认定,赵春杰伊恩涉嫌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因为2015年,聚能集团210万元资金以“宣传合同”名义流入冠贤文化公司账户。 2015年经与冠贤文化公司两名骨干员工核实,《服务宣传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故认定其通过虚假协议收受贿赂。赵春健认为,赵春健虽然是凤凰网重庆频道的总编辑,但他相当于一个广告经营者,而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签署《中介服务协议》并不反对他。然而,交换协议却成为了本案的爆发点。监察机关认为,该“宣传服务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系虚假协议,目的是收受贿赂210万元。不过,赵春健认为,他的想法是联利按照协议促成巨能集团8.97亿元坏账回收,佣金低于0.5%,低于市场化8%至30%的催收佣金。没有什么是不合适的,不要独自违法。 图为巨能建设集团为巨能集团与彭水县承建的磨尾山隧道BT项目协调回购资金。赵春健涉案。巨能集团追回的8.97亿余元工程款难道不是有效利益?赵春健表示,联系他作为调解人后,彭水县政府与巨能集团开会讨论此事。经过多轮讨论,双方最终于2015年10月签署了《备忘录》。彭水县力争在2015年底前以现金支付4.5亿元,其余部分以土地扣除的方式支付。与彭水县签署《备忘录》后政府、巨能集团公司与赵春健实际控制的冠县文化公司签订了《中介服务协议》。中介服务协议称,巨能集团公司委托冠贤文化公司帮助筹集BT项目4.5亿元回购资金。中介服务费按照聚能集团实际收到的回购款项的0.5%计算。 巨能集团旗下企业与赵春健实际控制的冠贤文化公司签署《中介服务协议》,帮助筹集磨尾山隧道BT项目回购资金。 2015年,重庆市财政局发行两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彭水县两次纳入该债券。科莫围山隧道BT项目等项目均通过彭水县财政局报重庆市财政局。批准后于重庆市层面,巨能集团最终获得了4.5亿元的回购项目,仅支付了欠赵春健225万元的210万元。这两块土地是彭水县政府用于覆盖300余亩回购资金及其他普通商品房用地的。成交价格分别为1.6亿元、1.95亿元,合计3.55亿元。最终,彭水县实际仅支付了8.97亿元的磨尾山隧道BT项目回购8.33亿元的土地和现金,巨能集团实际少收到约6400万元。此外,巨能集团对延期回购资金不收取利息。赵春健的家属表示,目前,彭水县法院尚未对赵春健的案件发出开庭通知书,希望法院通过审查相关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订单。 特别声明:本文由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主编:胡舒立_mn7479